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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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4-15  作者:  浏览次数: 11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22年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水平,全面筑牢园安全防线,现将我校2022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      工作安排

(一)422日前,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

1.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

2.各单位参照《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归档目录(附件4,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归档工作

(二)425-29日,学校组织现场检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本次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和工作档案完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5-6月,教育部专家进校开展现场检查。

学校和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进校检查,具体检查的实验室由检查组现场抽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7-8月,学校进行总结整改。

根据教育部专家组检查反馈意见进行总结,进一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全面整改。

(五)9-10月,迎接教育部“回头看”。

学校和各单位认真检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及整改后保持情况,确保每项问题都已落实整改,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效迎接教育部“回头看”检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 422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ysgl@upc.edu.cn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实验室和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实验室安全准入等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开展。

 

附件: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

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xlsx

附件3: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

附件4: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归档目录.doc

 

 

 

                                    实验室管理处

                                    202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