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2022年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水平,全面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将我校2022年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一切工作都以安全稳定为前提,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二、 工作安排
(一)4月22日前,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
1.各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有毒有害化学品、危险气体、射线装置、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编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
2.各单位参照《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归档目录》(附件4),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归档工作。
(二)4月25-29日,学校组织现场检查。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本次自查整改落实情况和工作档案完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5月-6月,教育部专家进校开展现场检查。
学校和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教育部专家组进校检查,具体检查的实验室由检查组现场抽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7月-8月,学校进行总结整改。
根据教育部专家组检查反馈意见进行总结,进一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全面整改。
(五)9月-10月,迎接教育部“回头看”。
学校和各单位认真检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及整改后保持情况,确保每项问题都已落实整改,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效迎接教育部“回头看”检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 4月 22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ysgl@upc.edu.cn。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做好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实验室和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实验室安全准入等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安全开展。
附件: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
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