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刘博阳作者:审核:发布时间:2017-11-27浏览次数:68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建立规范化实验室,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见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见附件2)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17]5号)(见附件3)文件要求,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学校检查和单位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1.单位自查(1127日至128日)

各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见附件4)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实验室安全制度及台账建设清单》(见附件5),对本单位实验室从安全责任体系、安全运行机制、安全宣传教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应急能力、安全基础工作等方面逐项对照检查完成情况,并将已有材料分类整理备查。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2.学校检查(1211日至1215日)

学校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检查,具体工作包括:

听取情况汇报:听取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介绍和实验室安全自查和整改工作报告。

查阅相关资料:查看各单位自查报告和记录、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

实施现场检查:选定若干实验室作为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

3.整改提高(20171218日至2018112日)

学校整理各单位安全问题隐患,在检查结束一周内,形成报告并书面通知到单位。

各单位在收到书面报告后,结合本单位实验室管理实际,继续进行整改,于2018112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四、工作要求及其他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认真梳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本单位实验室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

2.为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建设,学校对所有实验室进行制度上墙、门口张贴安全责任卡,并制作了实验室安全警示标识,有需要的请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本次学校换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变化较大,请填写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统计表(见附件6),学校统一对所有实验室重新制作安全责任卡。

3.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学校每年开展的实验室检查评比一并开展,将依据检查结果评选出优秀单位,并进行表彰及奖励。

联 系 人:王绍兰

联系电话:86983387

电子邮箱:sysgl@upc.edu.cn

 

附件1: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pdf

附件2: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东发[2017]5号).docx

附件4: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7).docx

附件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实验室安全制度及台账建设清单.docx

附件6: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统计表.xls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