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4]50号,教技司[2014]80号,详见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的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调查数据更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3年度。请认真核查现有数据,查漏补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修正和补充。
2.数据更新通过“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进入填报系统,并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进行填报。
3.请各单位认真对待,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并于4月18日前将联系人和联络方式(见附件2)发送至sysgl@upc.edu.cn。联系电话:86983387。
4.教育部科技司将在网站上公布不能如期完成填报工作的高校。请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于5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基本信息”填报要求
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基本信息填报通过“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 https://124.207.169.16/home/index.aspx ),用户名和密码请向学院联系人索取。
登录后点击“数据填报”——“调查表填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基本信息”—— 添加或修改即可。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已将各单位50万元以上设备列出清单,包括需填报信息设备清单和需修改信息设备清单(详见附件3)。需填报信息设备请根据填写说明填写《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基本信息》各项内容并在系统中进行添加;需修改信息设备请在系统中原有数据的基础上进行修改。数据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图标即可,不要点击提交图标,以免系统被锁而影响其他单位填报。
联系单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联 系 人:王绍兰
联系电话:86983387
三、“研究实验基地概况”填报要求
研究实验基地概况填报通过“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https://124.207.169.16/home/index.aspx)。用户名和密码请向学院联系人索取。
登录后点击“数据填报”——“调查表填报”——选择相应的研究机构——“研究实验基地概况”或“科研仪器设备清单”—— 添加或修改即可。
我校共有“中央有关部门及省级地方政府批准建立的研究实验基地” 21个(详见附件4)。填写完成后请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填报工作。
联系单位:科技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左利云
联系电话:86983265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填报要求
1.各相关单位需填报本单位以下人员:第一类是2013年自1月至12月新进人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第二类是单位在职职工中新获得博士学位人员(不在人员数据库中);第三类是单位在职职工中新评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在人员数据库中);第四类是已在科技基础条件调查人员数据库中的职工学历或职称信息需更新者(第一二三类属于添加,第四类属于在原有人员数据库中修改)。
2.网址:https://124.207.169.16/home/index.aspx ,用户名和密码请向各单位联系人索取。
登录后点击“数据填报”——“调查表填报”——“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填报”——“添加”或“修改”(填报完成后点保存即可,不要把数据提交至单位,以免影响其他单位填报)。
3.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不要删减数据库中人员数据,只需增加和更新数据(退休死亡等调出人员不必操作)。
4.各相关单位名单:12个教学院(部),科技处,图书馆,档案馆,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人事处,教育发展中心,财务处,学科建设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期刊社,机电装备教学实习总厂,非常规油气与新能源研究院。
联系单位:人事处人事科
联 系 人:徐昊天
联系电话:86983380
相关材料请从网站上下载。
附件1、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4年资源调查工作通知.pdf
附件4、中央有关部门及省级地方政府批准建立的研究实验基地名单.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科技处 人事处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