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设备家具盘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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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设备家具盘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31  作者:  浏览次数: 746

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26号)、《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815号)的文件精神及内部控制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设备家具盘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新版固定资产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上线运行,对全校各单位的设备家具进行全面清理和盘点,真实完整的反映各单位设备家具的使用管理状况。配合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做好设备家具的固定资产折旧工作。通过盘查,确保设备家具账账相符、账卡相符和账实相符,实现设备家具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的实时化管理。

二、盘查范围

截至20181231日各单位占有使用的设备、家具。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2019531日-65日)

举办平台使用和设备家具盘查专题培训,启动部署盘查相关工作。

2.单位自查(201966-2019726日)

各单位通过平台对设备家具进行全面的实物盘点,对账物相符、盘亏(有账无物)、盘盈(有物无账、捐赠)、校外存放、领用人或领用单位变更等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填报相关报表,提供有效证据及说明材料,并于2019726日前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bk@upc.edu.cn)。

3.数据整理(2019727-2019920日)

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盘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在审核过程,如发现材料填报不规范,相关单位须重新自查并重新报送材料。

4.复核抽查(2019921-1025日)

学校根据各单位设备家具台账和资产清查表,进行现场抽查审核,如发现漏登或账实不符等情况,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说明。

5.汇总总结(20191026-20191031日)

学校对各单位盘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盘查报告。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资产分管领导作为本单位资产盘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并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根据盘查进度安排,做好工作部署和协调实施,确保按时完成盘查工作。

2.各单位资产管理员须做好盘查材料的汇总、初审和报送,确保材料的规范性。

3.领用人对设备家具的使用管理状况须如实反映,对盘亏、盘盈、校外存放等情况分别填报相应材料,对需交接设备家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各单位务必以本次盘查为契机,认真梳理本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全面彻底、准确无遗漏。

5.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青岛校区的盘查工作,东营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东营校区的盘查工作。

五、联系方式

1.青岛校区

联系人:刘博阳  孙华国

联系电话:0532-86981616

邮箱:sbk@upc.edu.cn

2.东营校区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546-8392598

邮箱:zhaowei@upc.edu.cn

工作qq群:662592443

设备家具盘查工作手册及相关表格材料.zip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