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年度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设备类项目的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出绩效自评范围
2024年立项并执行完成的教学设备购置类项目,包括以下六个项目:实验教学中心基础条件改善,理学院教学实验平台建设(2024),经管实验平台建设,文法学院实验室改善,海空学院专业实验教学平台建设(一期),电气信息类基础平台升级与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V期 。
二、工作安排
1.认真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学院要高度重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对2024年项目进行全面、客观的自评,认真分析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并对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2.撰写项目自评报告和绩效自评表。1月9日前,各单位需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1)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bahaijun@upc.edu.cn。
联系人:巴海君 86983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