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加快推进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1〕2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0〕175号)文件要求,学校实验室所有化学试剂须全部纳入“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管控(以下简称平台),为更好推广应用平台,简化报销流程,提高为师生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平台与学校财务系统已实现对接,实现财务集中支付报销。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平台登录
该平台登录方式有三种,账号开通等事宜见附件1。
1. 师生可从学校主页-机构设置-实验室管理处-实验试剂耗材管理服务平台登录(http://sys.upc.edu.cn/)。
2. 直接通过网页登录(网址:upc.sdzsscnet.com)。
3. 手机微信小程序扫码登录。
以上三种登录方式的用户名为:工号/学号;初始密码:Abc123456。
二、相关要求
1.实验试剂耗材管理服务平台已与学校财务系统实现对接,师生通过“平台下单-到货验收-生成预约单”后,无需再进行后续报销工作,只需等待平台与财务部门集中结算付款给供货商。因平台实行网上审批,需要调用项目负责人、审批人等财务网上审批系统的电子签章,未开通网上审批系统的相关人员请及时启用,上传规范的电子签章,具体操作见附件4。
2.自11月1日起,实验室所有化学试剂全部通过平台采购和结算,未通过平台采购的化学试剂(如特殊定制的或者商城上没有的试剂),必须在平台的“线下自购”模块进行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线下报销手续。
11月1日前开具的发票,老师们可按原有报销流程到财务办理报销结算。11月1日之后除“线下自购”备案的订单,不再受理化学试剂的线下报销业务。
3.10月中旬起,平台每周二下午15:00-16:00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线上系统操作培训(腾讯会议号:10月18日:566-471-112;10月25日:452-236-557;11月1日:313-395-200;11月8日:813-239-666;11月15日:135-461-689;11月22日:354-493-786),届时请所有涉及化学品的课题组师生及时参加,以免耽误化学试剂采购和报销工作。
三、其他事项
在使用过程中针对供货商的服务、商品质量和平台功能等问题,可及时向实验室管理处或平台进行反馈。
实验室管理处:0532-8983388刘老师
服务平台客服:18253208912李经理
实验室管理处 财务处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