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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12  作者:  浏览次数: 11

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3—2024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 号,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东发〔202328号)有关要求,现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单台套原值40万元及以上的在用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均须填报使用效益数据,时间范围202391日至2024831日。设备清单详见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清单》。

二、填报步骤

设备负责人逐台梳理设备使用情况,尽快与用户沟通,将202391日至2024831日期间依托设备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和获得的奖项等使用效益数据录入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填报截止时间2024927

录入操作:设备负责人登录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络管理平台,将角色切换为“仪器负责人”,进入左侧菜单“其他”—“成果管理”模块,将使用效益数据添加至此。

三、填报要求

本次填报的数据将作为教育部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学校设备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见附件3,时间另行通知)的原始资料,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支撑材料在二级单位存档备查。

联系人:刘博阳,86983931

邮箱:liuby@upc.edu.cn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 2023-2024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pdf

附件2:大型仪器设备清单.xlsx

附件3: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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