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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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5  作者:  浏览次数: 208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顺利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所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并要有针对性的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在保管、使用、处置等各环节要严格按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执行。严格分类、分项存放,严禁混放、混装,标识明显,做到规范操作,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危险化学品的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要有记录,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帐、库存物资之间的帐帐相符、账物相符。严禁到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委托经国家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本部门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和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对于管控化学品,落实“五双”即“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