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运行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文件部署,教育部科技司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司[2020]133号),正式启动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认真负责组织好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我校毕业班学生于5月26日起开始分批返校,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防患措施和准备工作,国资处在学生进校后向教学院部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并着手开展实验室检查相关工作。本次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分院部自查、学校检查和隐患整改三个阶段进行,按期完成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和报告的上报工作。
教育部科技司从2015年开始推出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该项工作分为自查自纠、现场抽查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高校对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上级主管单位。现场抽查阶段,教育部专家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学校进校检查,并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我校于2016年和2019年接受了教育部专家的现场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做法获得专家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