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开发区公安局长江路派出所来我校进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检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相关人员随同现场检查。
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学校易制毒化学品库房,对三防措施、存放设施、管理台账等进行了检查,并查阅了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对学校易制毒化学品校院两级库房建设、化学试剂台账管理、管理人员配备及培训等提出了要求。下一步学校将针对各学院贮存点加强管理监督,明确专人管理,完善软硬件建设,加强学校内部检查,杜绝易制毒化学品失控流弊等问题。
开发区公安局是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单位,负责采购备案审批和对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和督导整改。公安部门明确要求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加强体系建设,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做好贮存管理工作,落实“三防措施”,配备双锁专用柜;建立各类管理台账,确保完整如实记录;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