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实验气体供应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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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实验气体供应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21  作者:  浏览次数: 364

各实验气体供应商:

为规范实验气体采购管理,为学校师生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和质量可靠的产品,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现面向校内外征集实验气体供应商,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加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来校办理的不需要该项资料);

4.加盖公章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应为结算用账户的开户证明,必须有开户银行);

6.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申请书: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货商在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资料。

二、具体流程

1.欢迎各单位推荐有资质、长期合作、质量过关、服务到位的供应商加入,学校将进行相应资质审核。

2.凡有意向与我校合作的供应商,请按以上资质要求将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整齐提交,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审核材料于20191031日前交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技术安全办公室(行政楼1007室),联系人:李彬;联系电话:0532-86983388

3.经学校资质审核通过并向学校提交加盖公章的供应商承诺书后,即可成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实验气体供应商。

三、其他事宜

1.资质审核过程中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审核备案的有效期自审核合格之日起至20201231日止。到期后供应商如有意向需重新提交资质资料进行审核。

 

附件1:供应商申请书.docx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供应商承诺书.docx

附件4:实验气体供应清单.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