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用房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15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6、2017年度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年度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院(部)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石大东发〔2014〕15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各单位核实2016、2017年度学科及科研用房使用情况,填写《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统计表》,明确各类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用房。
四、进度安排:各单位于2018年9月18日前将《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人员信息表》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10月19日前完成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核算工作,将统计表格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10月31日前完成单位及个人缴费额度确认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学科及科研用房房屋资源使用费的缴纳工作。
联系人:李俊 赵伟
联系电话:0532-86983385,0546-8392598
电子邮箱:li@upc.edu.cn,zhaowei@upc.edu.cn
教育部于2018年4月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1号),该指标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变化。学校将根据新的要求与实际,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院(部)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定额标准及有偿使用核算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优化房屋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附件:1.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
2.公用房信息统计表(电子版,青岛校区数据以学校2016年房屋普查数据为准)
3.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名单(电子版)
4.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统计表.xls
5.青岛校区学科及科研用房腾退面积统计表.xls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东营校区综合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