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的通知
您是第
位访客
办公自动化
固定资产申报系统
固定资产报废系统
管理平台
设备采购管理系统
实验室管理系统
大型设备管理系统
公用房管理系统
技术安全管理系统
技术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
国资处日历
联系我们
资产管理:0532-86983389
设备采购:0532-86981616
实 验 室:0532-86983387
技术安全:0532-86983388
公 用 房:0532-86983385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14  作者:  浏览次数: 63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用房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15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62017年度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年度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院(部)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石大东发〔201415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各单位核实20162017年度学科及科研用房使用情况,填写《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统计表》,明确各类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用房。

四、进度安排:各单位于2018918日前将《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人员信息表》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1019日前完成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核算工作,将统计表格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1031日前完成单位及个人缴费额度确认工作;1130日前完成学科及科研用房房屋资源使用费的缴纳工作。

联系人:李俊  赵伟

      联系电话:0532-869833850546-8392598

      电子邮箱:li@upc.edu.cnzhaowei@upc.edu.cn

教育部于20184月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61号),该指标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变化。学校将根据新的要求与实际,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院(部)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定额标准及有偿使用核算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优化房屋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附件:1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

2.公用房信息统计表(电子版,青岛校区数据以学校2016年房屋普查数据为准)

  3.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名单(电子版)

  4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统计表.xls

  5青岛校区学科及科研用房腾退面积统计表.xls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东营校区综合办公室

2018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