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提高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6月5日至8日,“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资产管理培训班” 在湖北武汉举办。本次培训由教育部财务司委托教育部经费监管事务中心主办,华中师范大学承办。我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陈灵泉、副处长王浩浩及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邀请了教育部财务司国有资产管理处、预算处的相关领导分别对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及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相关事项进行了重点解读和指导,部分高校分别就资源配置体系建设、房屋出租出借管理、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化建设、事业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资产统计报告及成果转化评估备案等作了专题报告。期间,副处长王浩浩参加了会议专就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组织的分组讨论。
通过此次培训和交流,我处参会人员对上级部门关于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有了更加深入细致的理解和把握,同时学习了兄弟高校在国资管理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为今后我校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强化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化建设及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过程管理提供了指导和参考。
此前,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国家“放管服”有关要求,教育部于2017年12月印发了《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资产配置、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科技成果评估备案、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现场
我处与会代表合影
分组讨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