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及档案管理制度
您是第
位访客
办公自动化
固定资产申报系统
固定资产报废系统
管理平台
设备采购管理系统
实验室管理系统
大型设备管理系统
公用房管理系统
技术安全管理系统
技术安全教育与考试系统
国资处日历
联系我们
资产管理:0532-86983389
设备采购:0532-86981616
实 验 室:0532-86983387
技术安全:0532-86983388
公 用 房:0532-86983385
当前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 |正文
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及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7-10-16  作者:  浏览次数: 773

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是实验室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掌握实验室发展动态,制定实验室规划的重要依据。为了准确、科学、及时收集实验室基本信息,提高信息、数据收集的质量,规范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要设专人负责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和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整理、分类、存档工作,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保证信息和档案内容真实、准确。

二、实验室收集的信息包括:实验队伍的情况变化;实验人员论文和获奖资料;实验教材、实验内容以及实验项目变更和开出情况;实验教学和科研、社会工作完成情况;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状况;仪器设备的变动及维修情况;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量及面积等。

三、实验室工作档案主要内容:

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2.实验教学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3.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教学、科研、技术开发方面的研究成果资料。

4.仪器设备台件、金额、随机技术手册;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维修、报废等原始记录;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名单、技术档案和使用记录等。

5.实验室上报的各种统计资料及各项工作记录、人员考核表等。

四、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及档案整理按学年度进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并做好实验室存档工作。

五、加强对实验室基本信息的收集和档案管理人员的管理,对不负责任导致数据不真实、档案管理混乱的人员,按学校教学管理事故处理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