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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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2-07-16  作者:  浏览次数: 275

 

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山东省教委鲁教备字[1999]1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工作的重要基地,其建设和管理状况是学校办学水平、科研实力和科技开发能力的主要标志之一。因此,认真加强实验室建设,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使实验室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三大中心任务服务,是各高等学校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近几年来,我省高校结合教学工作评价和“双基”实验室评估,普遍加大了仪器设备投入,重视并加强了实验室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传统的实验室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不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矛盾,以及实验室封闭、分散、低效的弊端日益突出地表现出来,不但束缚了实验室的活力,阻碍了实验室功能的发挥,也成为高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为了尽快解决这些问题,使我省高校真正成为科教兴鲁的强大生力军,根据江泽民同志关于高等教育要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的指示及省政府要求,近两年来我省把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作为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进行了部署和试点,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保证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规范、健康地深入进行下去,现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我省高等教育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重大变化:培养层次不断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调整、学科建设、课程体系改革不断深入,科研和科技开发工作日趋活跃。作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重要支撑条件的实验室工作,改变目前的滞后局面,积极融入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流,构建主动适应、按需服务的实验室结构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是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因此,我省高校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着眼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共享,全面提高投资效益。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在实际操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利于集约型管理。必须改变一个实验室为一门课程服务的分散设置模式,以学科、学科群及新一轮专业调整为目标,组建结构完整、功能较全、集中管理、有利开放、效益明显的现代化实验室。

(二)有利于改善和加强实验教学。实验教学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更要注重动手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全面素质培养。因此,实验室建设应以促进实验教学体系、内容、方法改革为目标,完善实验手段,更新实验教学内容,逐步减少验证性、演示性实验,增加分析性、设计性、研究性、综合性实验,为培养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服务。
   
(三)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按照布局、结构、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要求,从各学校实际出发,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流动,逐步推行中心化管理。
   
(四)有利于教学、科研体制改革。各高校按照新颁专业目录进行专业调整,必然引起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一系列变革;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高等学校作为知识经济的主力军,与社会、经济发展将会更加紧密融合,科研课题来源的多渠道、多样化局面也将有利于高校科研体制的深化改革。实验室作为教学、科研工作的基础条件和二者的交汇点,其体制改革必须主动适应、积极配合这两项改革的实施,为这两项改革服务。
   
二、高等学校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与目标
   
根据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我省高校实际情况,2000年前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要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制订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各高校要结合专业调整及学科、学科群和课程体系建设,按照校内配套、避免重复、提高教学科研总体水平、实现资源共享的思想,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实验室建设和发展规划。规划制订后必须严格执行,非规划内项目原则上不能审批、立项,不予拨款,坚决从源头上卡往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
   
(二)进行实验室结构重组。各高校根据总体规划,按照完善功能、提高水平的思路,下决心把分散设置、功能相同或相近的实验室进行调整、合并,实现资产和结构重组,认真解决好实验室分散设置、小而全、小而不全造成的功能性缺陷和设备闲置浪费问题。
   
(三)推行校、系(院)两级管理体制。实行校、系(院)两级管理,关键是明确隶属关系,搞好校、系(院)两级职责界定。要通过理顺关系和明确分工,把对实验室的管理和使用、责任与权力一致起来,在加强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实现教学、科研设备的统调共用、合理流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及技术物资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仪器设备和技术物资管理的措施,坚持供管结合、服务为本,正确处理管理、供应、服务三者关系,对仪器设备和技术物资的立项、论证、审批、购置、入库、领用、维护和报废等各个环节,实行学校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构建科学化、制度化的大物资管理体制,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仪器设备和技术物资购置是一个重要环节,要逐步实行由学校(或相近学校联合)主管部门统一采购的方法,确保实现质量高、价格廉、服务优的目标。对于需要安排进口的特大型仪器设备,省教委将本着区域配套、资源共享的原则,严格审查把关,避免重复购置。
   
(五)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在实行合并、重组之后,实验室数量将大大减少。各高校要重视合并、重组后实验室的功能完善和设备更新,确保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同时,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实验室,要给予特别重视,加大投入,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设备一流、功能齐全、能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开放使用的实验中心。
   
(六)促进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开放是实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的唯一途径。实验室开放,首先要制定有关制度,加强管理,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结合自身实际,分两个层次推进,一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教学实验室的校内开放。二是专业、科研实验室和大型、精密设备的社会开放。为推动这项工作的进行,省教委将建立校际协作信息网,制定大型设备有偿使用办法,促进教学、科研设备资源的区域共享。
   
三、加强领导,加大力度,保证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既需要其它配套改革的支持,更需要校党委、校领导的关注和重视,以保证该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校党政领导一定要从加强学校基础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高度,重视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订改革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为了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各学校可视情况成立实验室工作指导委员会,吸收有关方面专家参加,对本校实验室建设计划、重组、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实验室管理机构建设。据1997年底统计,我省高校固定资产原值为22.6亿元,其中仅800元以上教学、科研设备总值达10.23亿元。各高校的实验室管理机构是管理这笔资产的职能部门,其工作水平高低、成绩优劣,直接关系到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工作的水平,关系到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因此,各高校一定要重视和加强实验室管理机构建设,选好管理人员,要把年富力强、懂专业、会管理、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型干部充实到实验室管理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和管理水平的迅速提高。
   
(三)抓好队伍建设。深化实验室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其在教学、科研及科技开发工作中的作用,关键在于有一支敬业爱岗、素质优良、乐于奉献、水平较高的实验教学及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各高校要把现有在职人员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制订计划,抓紧实施。争取2000年前高校所有在职实验技术人员能通过培训持证上岗。为了从根本上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要尽快推行学科(学术)带头人担任(兼任)实验室主任制度。 
   
(四)对实验室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根据国家教委20号令《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要求,建立高等学校实验室定期评估制度,并把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各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