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按照《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154号)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山东省创新券申领流程正式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内14个公共分析测试平台利用仪器设备对校外单位开展对外分析测试业务,校外单位可申领山东省创新券,对测试费用进行补助。
2.对外分析测试业务完成后6个月内,公共平台应尽快协助符合条件的校外单位申请创新券。创新券申领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联系人:刘博阳,86983931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28日
为进一步促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按照《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鲁科字[2024]154号)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山东省创新券申领流程正式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内14个公共分析测试平台利用仪器设备对校外单位开展对外分析测试业务,校外单位可申领山东省创新券,对测试费用进行补助。
2.对外分析测试业务完成后6个月内,公共平台应尽快协助符合条件的校外单位申请创新券。创新券申领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联系人:刘博阳,86983931
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