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国庆假期前后学校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单位需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假期安全值班表和巡查计划,并依据预案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国庆期间的值班与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到位。
二、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
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观念,放假前,各相关单位需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实验室环境、危险化学品、仪器设备、防护用具等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对安全隐患立整立改。
三、开展安全教育,严格规范实验室使用管理
对于假期内正常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务必做好进出人员的登记与准入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危险实验需确保两人同时在场,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
节假日期间,务必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禁止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实验结束后,务必关好门窗,切断水、电、气源,并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破坏及防灾害事故措施。
四、重点防范,切实落实重大风险防控措施
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实行严格管控,妥善存放,防止泄漏、失窃及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危险物品安全可控。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热设备、压力容器及起重设备等在不使用时应断电并置于安全位置。加热设备的摆放需符合安全要求,并保持与其他设施的安全距离。气瓶使用后务必关闭总阀,防止气体泄漏。
严格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必须按规定贴好标签并放置于指定安全区域,禁止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严禁私自排放。如有处置需求可联系校内服务公司进行及时处置,联系电话:18562606856。
学校定于9月29日、30日组织实验室督导专家、各院部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各实验室安全专管员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