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开放共享,结合2023年各单位设备共享公共分析测试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的申报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公共平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共平台认定工作,结合两校区建设,全面梳理本单位设备、人员、房间等情况,制订公共平台建设规划方案并向大型设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公共平台进行认定,下发认定结果。
1.平台负责人进行PPT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汇报内容
(1)公共平台总体建设规划。明确公共平台管理运行模式、目标定位与发展思路,厘清业务范围及服务面向,建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机制。
(2)队伍建设规划。做好人员配置,明确现有人员构成及职责,通过新招聘、现有实验技术员培训、外聘、学生兼职、责任教授等形式壮大平台队伍,逐步建立专业化技术和管理团队。
(3)设备管理模式。明确每台设备的负责人、联系人及管理模式,管理模式包括平台管理、平台托管、平台半托管、独立机组管理等。
(4)条件保障规划。通过整合物理空间,将部分通用性强、共享价值大的设备集中存放,安排专人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以两校区搬迁为契机,通过提前预留房间等方式做好公共平台空间规划,逐步由“虚(集约化)”向“实(实体)”发展。
二、工作安排
1.汇报时间:5月15日下午14点30分。请各单位最晚5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PPT发送至邮箱liuby@upc.edu.cn。
2.汇报地点:行政楼1416会议室。
3.参会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公共平台负责人。
联系人:刘博阳,86983931。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