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推动有偿使用,学校启动本轮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收费标准的大型仪器设备范围
2023年10月31日及以前建账,单台(套)原值在40万元(含)以上,用于教学、科研,从未制订收费标准,或现有收费标准需要修订的测试仪器、大型设备、实验装置等仪器设备和设施。
二、制订原则及依据
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制订全价收费标准,依据如下:
1.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制订;
2.国家或省市主管部门未统一定价的,参照同城同类设备技术服务的市场价格制订;
3.无参照依据的,按照设备折旧费、水电费、房屋占用费、实验耗材费、人员费、设备维修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和管理税费等进行运行成本核算。
运行成本=消耗费用+服务费+折旧费+其它费用
消耗费用:水电、实验耗材等一次性消耗费用
服务费用:人员费、技术服务费
折旧费用:(设备年折旧价值/年额度使用机时)*使用机时
其它费用:房屋占用费、设备维修维护费等
三、工作要求及流程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制订大仪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重要意义,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认真组织标准制订及论证工作,确保收费标准科学合理。
2.各单位填写《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汇总表》(见附件),组织专家论证并公示3天,最晚于11月27日报送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liuby@upc.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行政楼1102-3房间)。
3.实验室管理处将于12月上旬组织专家对全校收费标准进行集中论证,通过后公示并报财务处备案。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刘博阳,联系电话:86983931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