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张娟作者:发布时间:2021-10-28浏览次数:555

各有关单位:

1024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一实验楼发生燃爆事故,目前已造成2人死亡、9人受伤,损失十分惨重。近年来全国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频发,给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为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学校决定于1026日,组织开展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购买使用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各单位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购置是否经过审批备案,是否符合规范流程。

2、实验室化学品存放是否有动态台账,有专用存放空间。是否有序分类存放、固体液体不混乱放置、配伍禁忌化学品不混放、试剂不叠放等。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放总量是否合规,原则上50平米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存放总量标准为不超过50公升或50千克,且单一包装容器不大于20公升或20千克。

4、实验室内是否有危险实验、危险化工工艺指导书,是否有各类危险实验的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5、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双人双锁管理要求,台账是否准确清晰。存储、使用、处置是否符合公安部门管理要求。

6、实验室是否规范收集化学废弃物,是否设立化学废弃物暂存区,暂存区划分是否科学合规,是否有警示标识及防遗撒、防渗漏措施,是否定期进行处置。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以相关部门和专家现场检查为主,选定若干实验室作为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形成整改通知书通知到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问题特别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责令关停实验室,直至整改到位验收合格才可开展实验活动。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认真全面梳理本单位实验室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人员,配合协调学校检查组的检查工作。

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王绍兰

联系电话:86983387

电子邮箱:sysgl@upc.edu.cn

 

 

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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