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要求,需对学校各实验室内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和应急设施进行排查汇总。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参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附件2)、《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附件3),对本单位各实验室房间内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和应急设施进行排查,组织本单位涉及化学品使用的实验室按房间填写《各实验室房间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及应急设施清单》(附件1),于4月13日前二级单位整理好后统一通过邮箱(jsaq@upc.edu.cn)报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86983388
附件1:各实验室房间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及应急设施清单.xlsx
附件2: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GB30077-2013.pdf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