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信息化建设,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鲁禁毒字〔2020〕175号)文件要求,学校计划将省公安厅指定的“山东省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与现用的“危化品及气瓶管理平台”进行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两平台即将完成技术对接、调试,近期将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操作培训,并进行管控类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实验气体购置试运行,为平台正式运行做好准备工作。
2.待平台正式运行后,校内相关实验室使用的管控类化学品、实验气体、危险化学品等需通过平台购买。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审批,确保在购买、保管、使用及危废处置等环节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等“四无一保”规定,确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李彬 联系电话:0532-86983388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