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5月21日23:40分许,学校逸夫实验楼521室发生氢气泄露事故,由于处置及时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气瓶使用及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6〕46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全校气瓶专项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立即开展本单位实验室气瓶自查工作(5月23日前完成)。同时完善气瓶台账,包括气瓶存放的实验室房间号、气瓶名称、介质、额定参数、制造单位、投用时间、使用状态、安全责任人等。
2、学校于5月22日下午开始,组织专家对全校使用气瓶的实验室逐个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气瓶的安全使用及管理。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并及时公示。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重大危险源分类管理台账(气瓶).doc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公安(保卫)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