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气瓶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刘博阳作者:审核:发布时间:2017-05-22浏览次数:217

各有关单位:

201752123:40分许,学校逸夫实验楼521室发生氢气泄露事故,由于处置及时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加强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气瓶使用及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发生。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中石大东发〔201646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全校气瓶专项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立即开展本单位实验室气瓶自查工作(523日前完成)。同时完善气瓶台账,包括气瓶存放的实验室房间号、气瓶名称、介质、额定参数、制造单位、投用时间、使用状态、安全责任人等。

2、学校于522日下午开始,组织专家对全校使用气瓶的实验室逐个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气瓶的安全使用及管理。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3、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并及时公示。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重大危险源分类管理台账(气瓶).docx 

附件2:实验室气瓶安全检查表.xlsx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公安(保卫)处

                                2017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