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学院(部)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核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公用房与土地管理科作者:审核:发布时间:2016-05-16浏览次数:1096

各教学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用房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15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度教学院(部)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核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教学院(部)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分两个时间阶段进行统计核算,即布局调整前(20151月~20157月)和调整期间(20158月~201512月)。

二、布局调整前的核算以认定的2014年下半年数据为准进行,如有变化情况请提供书面说明。另外,结合调整期间两校区的用房情况,教学院(部)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学科及科研用房使用时间和所属重点实验室或重点学科,并将有关统计表格于5月底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事求是,准确核实填报各项数据,确保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核算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李俊  淡天俊

  联系电话:0532-869833850546-8391509

  电子邮箱:gyf@upc.edu.cndantjun@upc.edu.cn

 

附件:12015年教学院(部)用房明细表

2.教学院(部)学科及科研用房统计表

3.重点实验室名单

4.重点学科名单

52015年教学院(部)用房调整登记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东营校区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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