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公用房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4〕15号)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度教学院(部)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核算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教学院(部)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分两个时间阶段进行统计核算,即布局调整前(2015年1月~2015年7月)和调整期间(2015年8月~2015年12月)。
二、布局调整前的核算以认定的2014年下半年数据为准进行,如有变化情况请提供书面说明。另外,结合调整期间两校区的用房情况,教学院(部)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学科及科研用房使用时间和所属重点实验室或重点学科,并将有关统计表格于5月底前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三、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实事求是,准确核实填报各项数据,确保学科及科研用房有偿使用核算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李俊 淡天俊
联系电话:0532-86983385,0546-8391509
电子邮箱:gyf@upc.edu.cn,dantjun@upc.edu.cn
附件:1.2015年教学院(部)用房明细表
2.教学院(部)学科及科研用房统计表
3.重点实验室名单
4.重点学科名单
5.2015年教学院(部)用房调整登记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东营校区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