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化学品管理,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做好化学性废弃物处置工作,学校将于7月3日统一处置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须严格遵守《化学性废弃物收集注意事项》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废液回收容器粘贴化学性废弃物标签,分类集中,并存放于指定地点。
2、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回收登记表》(一式2份),于7月2日前,报我处技术安全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下列邮箱。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通知相关系(所)、实验室,切实做好实验室化学性废弃物处置工作。
联系人:陈仁贵
联系电话:86983388
电子邮箱:jsaq@upc.edu.cn
附件:1、化学性废弃物收集注意事项.doc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