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专项检查组来校检查指导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发布者:资产科作者:发布时间:2015-05-29浏览次数: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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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日,教育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进点会在我校举行。教育部经费监管中心副主任宋家乐,检查组组长、北京大学国资办主任张贵龙,检查组成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长山红红,副校长孙海峰、查明,及学校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产业经营管理处、规划建设处、东营校区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山红红对教育部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组来校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对教育部多年来大力支持我校发展表示感谢。她指出,在学校全面深化改革与启动“十三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教育部组织的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必将促进学校规范化办学和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将全力配合本次检查工作。

  宋家乐介绍教育部开展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背景、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他指出,国有资产是高校办学的重要保障和强大支撑,随着高校资产规模迅猛扩张,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特别是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要求学校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统筹协调本次检查工作,通过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的调查摸底和全面“会诊”,及时防范和化解国有资产管理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查明代表学校作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工作汇报。从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等方面,分别介绍事业资产和校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他指出,学校将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对十三项重点内容进行系统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认真落实国家及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会后,检查组组长张贵龙对检查工作的进度和要求进行具体部署。

  本次检查工作为期23周,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高校是否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事业资产和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设立专门的国资管理机构管理全部国有资产。二是高校是否按照《办法》《工作规程》和“三重一大”决策规定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具体规章制度。三是高校是否设立资产经营公司,将高校所有投资的股权划转至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四是高校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是否履行报批报备手续。五是高校资产对外投资、出租收益是否纳入高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六是高校是否按照“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理顺所属企业管理体制,杜绝“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七是高校是否对管理不规范、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及因产权链条过长难以监管的企业,及时实施关、停、并、转,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消除可能影响单位稳定的重大隐患。八是高校所属企业改制是否履行清产核资、评估备案和产权登记等国有资产管理手续。九是高校所属企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是否报教育部办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十是高校所属企业应当报批的国有资产管理事项,是否报财政部审批。十一是高校是否按照中央规定规范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十二是高校是否按照中组部《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精神,全面清理学校领导干部在所属企业兼职。十三是高校是否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财政部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