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4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问题,总结原因,并于9月15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sbc@upc.edu.cn)。
联系人:王浩浩
联系电话:86983389
附件: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4年8月11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4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排查问题,总结原因,并于9月15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sbc@upc.edu.cn)。
联系人:王浩浩
联系电话:86983389
附件: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