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将于今年上半年对我校辐射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2月13日,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到我校进行了前期检查,现将有关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负责人员,加强钥匙管理,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建立24小时值守交接记录。
二、相关安全标识清晰,粘贴牢固,放射源编码卡必须张贴在存放放射源的保险柜或仪器设备上。
三、确保个人防护用具有效使用,配备环境监测仪器,辐射工作人员应佩有个人剂量计和个人剂量片,建立健康档案。
四、源库安全联锁装置和声像视频监控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请各有关单位自接到通知后,立即按照以上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全省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资产设备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